各班级:
根据《太阳成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太阳成集团tyc234cc本科员工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土木〔2022〕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院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院优秀员工、院优秀员工干部必须从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本科员工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土木〔202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勤工助学、兼职辅导员等不纳入员工干部范畴。
2.院优秀员工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员工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员工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太阳成集团本科员工奖学金或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学金)、太阳成集团tyc234cc院级奖学金一等、二等的员工中产生。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员工,符合2023-2024学年院级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二、评选说明
1.根据相关文件,学院可推荐院优秀员工名额为境内生84人、境外生4人;可推荐院优秀员工干部名额为境内生42人(含院级员工组织单列名额)、境外生2人。
2.院优秀员工(境内生)名额分配情况: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共34个班级,每个班级至少有2个名额;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年级总人数对比,每个年级额外追加的名额在年级内部统筹。
3.院秀员工干部(境内生)的院级员工组织单列名额,由院级员工组织评审后推荐,不占各班级名额。
4.可推荐院优秀员工(境外生)4人和院优秀员工干部(境外生)2人,境外生名额由学院统筹评审,不占各班级名额。
5.校级、院级同类型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原则上不兼得,不同级别的除外。
6.荣誉称号评选规则说明:本科生依据员工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综合指标值择优进行评选(综合指标值= 绩点×20×2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同等情况下,本科生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请信息填报
请有意向申请院级荣誉称号的同学,务必在12月15日中午12:00前,在线填写意向申请信息(具体见院团委青年发展部工作人员发布的通知)。之后,学院将对照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组织评审。
2.相关证明材料提交
有意向申请院优秀员工的,可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非硬性要求):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的证明材料、可破格评选的相关事迹材料。
有意向申请院优秀员工干部的,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硬性要求):员工工作任期满一年且考核良好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的事迹材料。
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按照申请者姓名命名打包,于12月15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30345061@qq.com;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另行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生院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本科员工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24年12月11日